马鞍山市2011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相关政策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加强对2011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分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2011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相关政策规定,落实健康第一的思想,着力于激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高学生身体素质与综合能力,全面推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认真组织好学生按时按要求参加体育考试。
二、考试对象
2011年参加初中升学考试的应(历)届毕业生。
三、考试项目及计分
(一)考试项目:考试设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
男生必考项目:1000米,排球垫球。男生选考项目:50米、跳绳、立定跳远任选一项。
女生必考项目:800米,排球垫球。女生选考项目:50米、跳绳、立定跳远任选一项。
(二)计分:单项满分均为10分,三项累计满分为30分。
四、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及收费标准
(一)报名时间:与中考报名同步进行。
(二)报名地点:
1.本市应届在籍初中毕业生在本校报名;
2.历届生在雨山区教育局报名,同时在考试成绩表“备注”栏内注明“历届生”;
3.在外地借读的应届生在花山区教育局报名,同时在考试成绩表“备注”栏内注明“外地借读”。
(三)考试时间:2011年4月26日~29日。
(四)考试地点:马鞍山市二中。
(五)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每生10元。
五、考试成绩的呈现及运用
2011年中考体育成绩满分为30分,考生的成绩既按其实际考试成绩计入中考总分,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的实证材料。学校参考等级标准为:25-30分为A等级、19-24分为B等级,12-18分为C等级,12分以下为D等级。
六、免考
(一)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办理免考手续。申请程序,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马鞍山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并详细注明原因,出示医院的有效证明,经家长、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和学校审批后,报经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可予以免试。在审批免考考生时,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安排专人对考生进行目测,并由目测人签字,在学校公示后方能生效,并存入学生档案。经审核属实,批准同意免考的学生,按满分计入考试总分。
(二)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学生,必须有医院的详细诊断证明,按免考程序申报审批。经审核属实,批准同意免考的学生,按体育总分的60%计分。
(三)申请免试的考生,必须办理免试手续和填写《马鞍山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学校要把申请免试的全部材料附在体育考试申请免考表后,免试手续在4月1日前由学校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统一办毕,逾期不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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