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讲 设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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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讲 设问法

定义:是通过多角度提出问题,从问题中寻找思路,进而作出选择并深入开发创造性设想的一类创造技法。

主要类型:①检核表法      5W2H       ③和田12动词法

一、检核表法

㈠基本内容

检核表法的基本内容是围绕一定的主题,将有可能涉及的各有关方面罗列出来,设计成表格形式,逐项检查核对,并从中选择重点,深入开发创造性思维。用以罗列出有关问题供检查核对用的表格即为检核表。

    ㈡实施步骤

1.    确定对象

即确定使用检核表法研究的对象是什么,在弄清对象的基础上才能明确工作目的。

2.列表检核

列表检核是检核列表的主要内容。奥斯本设计的检核表罗列了以下九个方面的问题:

⑴能否改变——现有事物(产品等)的形状、色彩、声音、气味、味道等性质能否加以改变?从人的眼、耳、鼻、舌、身五种感官入手,探索新的途径。例小号上的消音器。

⑵能否转移——现有事物的原理、方法、功能能否转移或移植到别的领域中去应用?例电吹风。

⑶能否引入——现有事物中能否引入其他新的设想?如火柴→防风火柴、长效火柴等。

⑷能否改造——现有事物能否稍加改造以提高其使用价值?使用价值的提高包括增加功能、延长寿命、降低成本等。如自行车的链罩。

⑸能否缩小——现有事物能否缩小体积、减轻重量或分割为若干部分?如铁路线上的铁轨横切面的“工”字型。

⑹能否替代——现有事物能否用其他材料作代用品来制造?如用纸代替木料做铅笔。

⑺能否更换——现有事物的程序能否更改变化?

⑻能否颠倒——现有事物的原理、功能、工艺能否颠倒过来?如电动机的发明。

⑼能否组合——现有的若干种事物或事物的若干部分能否组合起来,使之成为功能更大的新成果?如坦克。

㈢选择重点

    根据检核表提出的问题往往很多,限于时间和精力,不可能一下子全部解决,就要求从上述多种并列因素中作出选择。

㈣问题解决

通过评价判断选出重点问题之后,则可按照设想处理的方法组织实施或二次开发。经过切实努力后,终能解决问题或获取新的成果。 

二、5W2H

 1、确定对象   内容与检核表法相同。

 2、提出问题  针对已确定的问题,从以下七个方面设问:

⑴为什么——如:为什么做这项工作?为什么是这个形状、大小、颜色?⑵什么——如:任务是什么?目的是什么?⑶何人——如:谁会做?谁来做?⑷何时——如:何时开始?何时完成?⑸何处——如:何处可做?在何处做?⑹怎样——如:怎样去做?怎样做效果好?⑺多少——如:需要多少人力、物力、财力?成本多少?

 3、选择重点  4、研究解决  以上两个步骤均与检核表法相同。

三、设问法训练

 选择人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事物,按照上述设问法的要求,逐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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