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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共识”存在的客观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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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二共识”存在的客观依据

   大公网5月14日讯(记者李柏涛)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今(14日)重申,有3份文件证实“九二共识”存在,即1992年8月的“国统会”纪录;1992年香港会谈后,海基会、海协会的函文。另一份是2008年台湾发生政党轮替后,当时的大陆领导人胡锦涛与美国时任总统小布什的热线。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方面陆委会委托“亚太和平研究基金会”主办“两岸关系回顾与展望”国际研讨会。马英九上午在研讨会开幕致词时指出,虽然“九二共识”不是万灵丹,但两岸和平关系的各种实践证明它的可操作性、包容性,是“行得通的游戏规则”。

  他说,过去20多年来,有3份关键历史文件可以证实“九二共识”存在。一是1992年8月1日,前领导人李登辉主持“国家统一委员会”全体会议,就“一个中国”的涵义达成决议如下:“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但双方所赋予之涵义有所不同。”

  第二份是1992年10月的香港会谈,大陆要求就“一个中国”表述方法进行讨论,但双方没有共识。当年11月3日台方建议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这个建议是陆委会核准,海峡交流基金会提出并传真给大陆。同年11月16日大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传真表示尊重并接受海基会建议。这就是两岸两会就“一个中国”原则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达的共识。

  第三是2008年政党轮替后,胡锦涛与小布什透过热线电话,主动提到大陆与台湾应在“九二共识”基础上恢复协商对话,而“九二共识”是指双方都承认只有一个中国,但同意对其有不同定义。

  马英九表示,“国统会”的文件是经过领导人裁示通过;1992年香港会谈是两岸两会代表两岸对“九二共识”达成共识;胡锦涛与小布什的热线电话表示大陆和美方认知到“九二共识”存在。201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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