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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鞍山2016初中升学体育考试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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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鞍山2016初中升学体育考试实施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5633)要求” 现就做好2016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土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2016 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教科院、招生考试院、学校安全科、监察室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各单位要加强对2016 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分工。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2016 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相关政策规定,落实健康第一的思想,着力于激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高学生身体素质与综合能力,全面推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认真组织好学生按时按要求参加体育考试,全面提高中小学生身体素质。

   二、考试范围和对象

   凡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

   三、考试项目及分值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及市教育局《关于2015 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的通知》(马教〔201490 号)要求,2016 年,我市对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考试项目:考试设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

   男生必考项目:1000 米跑。

   男生选考项目:50 米跑、跳绳、掷实心球、立定跳远、足

   球运球、篮球运球六项中任选两项。

   女生必考项目:800 米跑。

   女生选考项目:50 米跑、跳绳、掷实心球、立定跳远、足

   球运球、篮球运球六项中任选两项。

   (二)分值

   1.2016 年,我市中考体育考试总分值为50 分。其中必考项目满分为20 分,选考项目每项满分为15 分,学生体育考试成绩按照三项累计得分。

   2.鼓励各校把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与体育课程教学相结合、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 年修订)》相结合、与学生日常锻炼过程相结合,设立平时成绩。但平时成绩应在考试分值50 分以外单列。

   四、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及收费标准

   (一)报名时间

   2016 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报名工作与中考报名同步进行。

   (二)报名地点

   1.本市市区应届在籍初中毕业生在本校报名;

   2.历届生在雨山区教育局报名,同时在考试成绩表“备注”栏内注明“历届生”;

   3.在外地就读初中的应届生在花山区教育局报名,同时在考试成绩表“备注”栏内注明“外地回马”。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6 4 月下旬。具体日期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每生10 元。

   五、考试成绩的呈现及运用

   2016 年中考体育成绩满分为50 分,考生的成绩既按其原始考试成绩计入中考总分,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的实证材料。学校参考等级标准为:4550 分为A 等级(含45 分,下同)、4045 分为B 等级,3040 分为C 等级,30 分以下为D 等级。

   六、免考与缓考

   (一)免考

   1.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办理免考手续。申请程序为: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马鞍山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并详细注明原因,出示医院的有效证明,经家长、班主任签字和学校公示并审批后,报经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可予以免考。在审批免考考生时,市教育局将按照要求安排两名以上专人对考生进行目测,由目测人在考生的免考申请材料上签字,并存入考生档案。经审核属实,批准同意免考的学生,按满分(50 分)计入中考总分。

   2.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学生,必须有医院的详细诊断证明,按免考程序申报审批并在校内公示。经审核属实,批准同意免考的学生,按体育考试满分的70%35 分)计入中考总分。

   3.申请免考的考生,必须办理免考手续和填写《马鞍山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学校要把申请免考的全部材料附在《马鞍山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后。各学校务必在4 8 日前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统一办毕考生的免考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二)缓考

   1.因伤、病或意外事故以及女生生理周期等原因,暂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并由所在学校在4 8 日前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统一办毕,逾期原则上不再办理。

   2.申请缓考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及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证明和市教育局批准后可以参加一次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的缓考。

   3.在考试期间,因突然受伤或出现身体不适的考生未能完成全部项目考试的,与中考文化课考试同等对待,能考几项计几项成绩,未完成的项目不得分。20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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